案件经过2024年12月,未成年人张三(化名,2008年11月出生)与同伴李四、王五(另案处理)在宝鸡市渭滨区、金台区多次盗窃电动自行车,涉案金额经价格认定为11110元。具体包括...查看详情 >>
一、案情概况2024年初,以张三(化名)为首的传销组织在陕西省宝鸡市布设多处窝点,利用“网恋奔现”“高薪介绍工作”等骗局,诱骗外地青年落入圈套。某小区窝点作为核心据点,多名被害人相...查看详情 >>
案件经过2023年5月12日,张三(化名)驾驶小型客车在某国道与横过道路的行人李四(化名)(1952年出生)相撞,致李四重型脑损伤、寰椎骨折、多根肋骨骨折等。交警认定张三全责。李四...查看详情 >>
一、案件经过2024年3月7日17时37分许,被告张三(化名)驾驶小型轿车沿某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某区门前时,与由东向西正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李四(化名)(时年68岁)发生碰撞。事故致李...查看详情 >>
减肥产品藏毒案:陈旭玲律师助当事人获缓刑,守住自由底线案件经过2023年,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跨区域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案提起公诉。被告人张三、李四、王五、赵六、刘七五...查看详情 >>
12年 (优于61.33%的律师)
1次 (优于74.9%的律师)
63次 (优于98.49%的律师)
4846分 (优于91.71%的律师)
一天内
57篇 (优于98.4%的律师)